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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发现端倪


  最后,冯慕华发现,那个被他跟着的人也是个老油子,绕了半天,还是绕回到了二龙巷附近的跑马巷内,这也符合间谍组织的特征,一般这种互相知道身份的间谍,住的都不会太远,否则联系起来就太不方便了。

  好在冯慕华心里有这个估计,这才没有被他的那种七绕八绕的走法弄晕,若是换一个经验稍微浅一点的特工,怕是早就被他给甩掉了。

  冯慕华远远地跟着对方,最后看见对方进了跑马巷内的一栋民宅内,应该是到家了,他不敢跟的太近,害怕对方在某个角落里观察着他,便远远地绕开,希望先从外围入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冯慕华小心翼翼地在这栋民宅的外围打转,借着黑夜的掩护用灵活的伸手在跑马巷内穿梭,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是有人刻意盯着他,否则是不会发现他的存在的。

  冯慕华受过专业的训练,而且后世的间谍行业要比现在的发达很多,他学到的东西也是现在的人所不能比的。他像一只幽灵一般,利用夜色的掩护,穿梭在以目标为中心的外围,最后找到了一个自认为很不错的角落隐藏了起来,密切地注视着对方的一举一动。

  这个人会是谁呢?如果他是我党的地下工作者,那他今天晚上肯定是有十分重要的事情,要不然他肯定不会冒着风险亲自去那家酒馆。

  如果他是日本的间谍呢?那他去那家交通站该如何解释?这是不是说这家交通站不仅是雪峰一个人的上线,他还有其他的下线。应该是这样,因为孙大富那边也说了,他们看到了一个奇怪的女人,这个女人八成也是间谍,这也就是说,他们只要捣毁了这个交通站,是不是就可以顺藤摸瓜,在挖出其他的间谍组织?

  一想到这一点,冯慕华就兴奋不已,现在中日关系十分紧张,大战可谓是一触即发,日本间谍都成了香饽饽,每抓一个都是大功一件,足以给自己的仕途增加不少助力。

  可是,自己该如何确定这个人的身份呢?他到底是我党的地下工作者,还是日本的间谍,百分之五十的概率,他可不敢赌,万一要是赌输了,那可就是万劫不复的存在。

  就在冯慕华一筹莫展之际,忽然之间,他的眼光一扫,像是看到了一个人影。不错,正是人影,冯慕华是搞特工的,干他们这一行的,眼力十分重要,只要是入了眼的东西,是绝对不会看错的。冯慕华敢拿脑袋担保,他刚才看到的肯定是个人影。

  大半夜的这里怎么会有人影呢?原因怕是只有一个,那就是这个人跟自己一样,是来监视刚才的那个人的。

  如此一来,事情便稍微有一些眉目了,如果刚才去酒馆里的那个人是日本间谍,那来监视他的人肯定是军事情报处或者是特高课派来的人,而且是日本特高课派来的人的可能性更大一点。

  因为雪峰出事之后,按照间谍活动的基本守则,日本特高课肯定会派人去将跟雪峰有过接触的其他间谍进行一番甄别,以确定他们没有问题,之后才可能对雪峰间谍小组进行重启,否则的话,即便是重启了,将来肯定还会出问题。

  而如果目标是我党的地下组织的话,那监视他的肯定只有一个单位了,那就是党务调查处无疑。党务调查处和军事情报处虽然都是特务机构,但是二者之间是有明确的分工的。

  军事情报处的主要对手是日本间谍和汉奸走狗,而党务调查处的主要对手就是红党,即便是全面抗战开始之后,党务调查处也没有停止或者减少对我党地下组织的破坏行为,十分地不地道。

  这样的话,事情就好办多了,只要确定那个监视者的身份就可以推理出有福居酒馆到底是属于那一家的间谍组织了。

  想清楚这一层之后,冯慕华没有耽误,借着夜色的掩护,悄悄地摸到了那个监视者的身后,找了个绝佳的位置,将其锁定起来。

  过了大约半个小时,那名监视者向四周看了看,没有发现异常,便径直从万宏杰的住所离开了。

  冯慕华知道,这个人肯定是要向他的上级去汇报工作了,只要搞清楚他们的身份,就可以间谍的知道有福居酒馆老板的身份了,所以他不敢怠慢,待那个人走了一段距离之后,便悄悄地跟了上去。

  那个人的专业素养不错,有不错的反跟踪能力,在行走期间给冯慕华设了好几个陷阱,还故意绕路来迷惑冯慕华,不过冯慕华是后世顶尖的间谍学校训练出来的精英,应付这个年代才起步不久的同行们还是游刃有余的,很自然地就化解了对方的陷阱,整个人跟踪过程行云流水,没有被对方察觉出一丝异常。

  那个人试探了几次,见没有问题,便放下心来,大踏步地向他跟上级约好的目的地走去。

  冯慕华也快步上前,跟着他转过了两个街角,便看见他进了一辆别克车,他的上级肯定在里面,在车里汇报情况最为隐秘了,将车里的窗帘一拉,外面什么都看不到。

  看到这一幕之后,冯慕华的嘴角勾起了一抹会心的微笑,他不用悄悄摸过去去偷听车里的人说什么,事实上他也不敢那么做,对方都是训练有素的特工,虽然说在细节操作上肯定不如他这个被伟大祖国训练出来的特工,但是肯定也不是傻子,车子附近肯定设下了暗哨或者是陷阱,冯慕华可以确信,只要他靠的太近,一定会被对方察觉,到时候免不了一场血战,他就只有一个人,对方的情况一点也不清楚,真要是动起手来,吃亏的多半是他。

  不过,现在他也没有必要去干这么危险的事情了,因为这辆别克车已经说明了一切。前面讲过,在这个年代,汽车绝对是稀罕物中的稀罕物,其稀有程度堪比后世的私人直升机,能用得起的要么是公家单位,要么是非富即贵的人家,尤其是别克、道奇这样的大牌子,整个杭州城都没有几辆,开在街上,比后世的那些富二代们开着跑车上街都扎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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